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记者自有关部门获悉,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启动,持续至2026年6月。
通过全面的文物普查,可扩展文物保护对象,全面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让文物“活起来”,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分三阶段摸清“家底”
近日,我市发布的《衡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普查范围为:对我市范围内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所有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1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开展动员部署,建立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培训。第二阶段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开展实地调查,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监管。第三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及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建立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开展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成果公布。
建立“一图一库三目录”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7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愈发引发全社会关注。通过之前的文物普查,我市共登记1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在册的文物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传承。这也说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于摸清全市文物资源底数、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方案强调,此次普查要形成五方面重要成果。
目录成果。建立衡阳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市、县级人民政府分别建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衡阳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
图件成果。基于普查数据成果,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逐级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汇总生成衡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分类生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
基础数据。形成衡阳市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形成衡阳市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
报告成果。编制衡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衡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
数据库成果。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衡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大数据库,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