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湘卫基层发〔2024〕10号)、《2024年衡阳市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衡卫发〔2024〕76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县、衡山县、祁东县、耒阳市、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卫生健康局按照乡村医生自愿申报、乡级初评、县级复评的程序组织对辖区乡村医生进行了等级评定,市卫健委对评定情况进行了复核,拟评定谷文杰等14人为一级乡村医生、肖育红等172人为二级乡村医生、彭冬云等433人为三级乡村医生(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34-8140522。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