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全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在市教育局召开。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罗胜利,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天文,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李青山参加会议并就如何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先后发言。会议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马俭平主持。各县市区教(体)局分管民办教育工作副局长、股室负责人、各局直公办学校校长、民办学校董事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一同参会。会议上传达贯彻了上级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
程少平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明确任务。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在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升学或与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办学资格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要予以清除,对合法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无证无照办学、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严禁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严禁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培训、严禁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严禁违规收费、严禁擅自变更办学地址。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成立工作机构,开会部署,明确联络员,形成工作网络,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按程序与步骤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一定要做到广而告之,要让广大师生、家长、全社会知晓。政策宣传要到位,要把违法、违规的学校、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公示。市教育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不定期检查。对于举报,相关部门要明察暗访,甄别核实后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要集中整治。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对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重在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对非法的校外培训机构重在查处。四是要严肃追责。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选拔性考试,把培训学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的和中小学校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强制性引导、推荐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好有关精神,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校外培训管理,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全面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整章建制四个阶段。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成立工作机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6月28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衡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规定的情形分门别类登记造册。10月28日前,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全面开展集中整治。11月28日前,全面总结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建立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