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市监案处字〔2025〕64号
当事人:衡阳静安医院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LC1XH09
住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青松路27号
法定代表人:谢*
联系电话:182********
本案来源为2024年9月19日,衡阳市2024年全市药品区域协同检查一片区检查组对衡阳静安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于现场发现若干过期药品、医疗器械。
经查:①护士站陈列“黄芪注射液”1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82,产品批号:A03200502650,生产厂家: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2020年05月21日至2022年04月。②护士站陈列“西咪替丁注射液”1盒,内含4支(3支产品批号:1220405,1支产品批号:122070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77,生产厂家: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22年03月09日-2024年2月。③护士站陈列“香丹注射液”2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054,生产厂家: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其中1支产品批号:2209132,有效期至2024/03/12,1支产品批号:2303041,有效期至2024/09/03。④护士站陈列“血栓通注射液”8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285,生产厂家: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其中3支批号:202702,exp:2022年06月,5支批号200901,exp:2022年08月。⑤护士站急救箱有药品“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2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344,生产厂家: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41220901,exp:2024/09/10。⑥护士站陈列“胞磷胆碱钠注射液”1支(无外包装),批号:72007072,exp:2023.06。⑦检验科抽屉放置“样本稀释液”3瓶(苏宁械备20140018号,苏宁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10号,规格:30 mL/瓶,生产厂家:基蛋生物蛋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瓶2023.01.04-2024.07.04,1瓶:2022.11.01-2024.05.04)。
黄芪注射液1支,1.68元/支;西咪替丁注射液4支,0.8元/支;香丹注射液2支,29.86元/支;血栓通注射液8支,2.3元/支;胞磷胆碱钠注射液1支,0.65元/支;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2支,33.11元/支;样本稀释液3瓶,市价10元/瓶。货值共计179.87元。
你公司经营场所存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第五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以上行为下达了衡高市监责改〔2024〕02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衡高市监强制〔2024〕021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附有《场所/设施/财务清单》一份),对上述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予以扣押。本局遂于2024年11月14日经主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现已于2025年1月7日调查终结。
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并能主动配合调查,如实地陈述违法行为的经过,提供违法行为的相关的证据材料。本局于2025年1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衡市监高罚告〔2025〕005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补充提供证据。相关证据有当事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相关书证均已由当事人发表意见,全部核实,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并记录在案。
我局认为,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第五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我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具有以下情节:1、违法的程度较轻,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2、你公司在检查人员指出其存在问题后,能够积极马上进行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
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之规定。
但调查取证时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诚恳,有悔改情形,货值金额不足5千元,且尚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减轻行政处罚:……(二)涉案产品尚未销售或使用的;(三)生产、批发环节产品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或者零售、使用环节产品货值金额5千元以下,危害后果轻微的。”,第二十四条“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罚款处罚裁量权时,罚款数额(倍数)明确的从其规定;设有罚款区间的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计算:(二)减轻处罚:法定最低处罚数额以下。”。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药品黄芪注射液、西咪替丁注射液、香丹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过期医疗器械样本稀释液。
2、过期药品处人民币15000元的罚款,过期医疗器械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共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户名:衡阳市财政局非税收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530964050002970 开户行:建行衡阳华新支行)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雷速体育,雷速直播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衡阳铁路运输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